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及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部署,我院全面开展了各科研实验室自查工作。在实验室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院成立由张星杰书记、付和平院长、张子义副院长带领的安全检查小组,于4月30日对各科研实验室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进一步要求实验室制度规范,各种警示标识明确,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申领、存放、使用科学,台帐登记完善、要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及时清理实验垃圾,实验废液及时上报处理,排除一切潜在安全隐患。检查结束后学院与各科研实验室签订了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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