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 )《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各项奖助学金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内助学中心〔2022〕26号)文件精神,结合《内蒙古农业大学国家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农业大学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国家、自治区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开展生命科学学院2022年自治区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自治区奖学金应遵循“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在校生,同一学年内获得自治区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
三、评选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上学年未受过校级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生活俭朴;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符合下面所列的学习成绩具体要求:
(1)上一学年各门核心课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若不足80分可在本班排名前10%的学生中选拔;
(2)上一学年所有核心课程无补考或重修记录,且两学期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均排在前1/5;智育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5,但两学期均达到前2/5(含2/5)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专科生自治区奖学金。
(3)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应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英语425分,小语种60分),蒙汉双语授课班、预科班、民族班学生可适当降低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要求,但英语成绩不得低于319.5分,小语种成绩不得低于45分;
(4)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质测试标准。(60分以上)
6.在校期间个人综合素质强,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上一学年两学期星级文明宿舍等级均为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
上述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四、材料报送要求
(1)《2021-2022学年自治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单子版一份,需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
(2)本人申请书电子版一份,正文字号小四,仿宋;主标题小二号字,宋体加粗;一级标题四号字,宋体加粗;二级标题小四号字,仿宋加粗;段落行距固定值28磅,段前段后均为0行;
(3)2021—2022学年两学期的成绩单电子版一份;
(4)个人外语过级证书复印件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电子版一份;
(5)大学生体质测试成绩单电子版一份;
(6)初选汇总表电子版一份
自治区奖学金评审材料于10月3日中午下班前发送至nndsgyxb2@126.com。
特此通知。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