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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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自治区级高校“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01   点击数:

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和造就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大学生提高自身素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范围为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优秀班集体从全日制本专科班级中评选推荐。2020级学生和班级不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综合评价在所学专业前30%,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

4.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身体素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80分)等级以上;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的。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坚强的意志品格、高尚的道德情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担任学生干部满2学年以上,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并较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需经民主评议后推荐;

4.品德优秀,文明修身,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综合评价成绩和学习成绩在所学专业前50%;身心素质良好,体质健康;

5.团结带领广大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善于做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完成校、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获得1次以上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

(三)优秀毕业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行为文明,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刻苦,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无任何纪律处分情况;有健康的体质及心理素质,学生体质健康;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国家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或在校期间曾服兵役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推荐;

5.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崇尚创新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和科技创新活动,荣获省部级以上创业或创新奖项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破格条件: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且获得国家、自治区、盟市级表彰的学生,且综合测评成绩占到班级前三分之一,可破格推荐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四)优秀班集体

1.全日制本专科自然班组建两年(含两年)以上;2020级班级不参评。

2.有健全的班团组织,班干部独立工作,成为集体的核心和表率。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班级有严明的纪律和和谐的班风,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形成了催人奋进的集体心理气象;

3.班主任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能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心理、学习等方面教育,善于处理学生间、任课教师与学生间关系,本人获得2019年或2020年校级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4.注重学风、班风建设,班级学生在思想、学习、体育、艺术、纪律、卫生等方面综合评价居于学院前列,体育合格率达到90%以上,班集体被评选为2020年校级优良学风标兵班或被评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5.能够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参加各项活动(如:文艺表演、中队活动、运动会、各种小型比赛等)表现出色。积极开展和参与有益的文化科技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荣获过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6.班级学生无记过以上(含记过)违规违纪现象,无考试作弊违纪现象,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无辍学学生。学生旷课率、考试不及格率高的不得参评。

7.已获得自治区级“优秀班集体”的班级不再参评。

三、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1.自治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人选须经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推荐产生。“优秀班集体”评选推荐要遵循宁缺毋滥原则。

2.各班级按要求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初审表。于2021年6月2日中午12:00前发送电子版到nndsgyxb2@126.com

纸质版交至学办。

注:

1.申报区级三好学生的同学需附2019—2020学年体测成绩单(纸质版和电子版)

2.学院分配指标(含研究生)“自治区三好学生”10个,“自治区优秀学生干部”1个,“自治区优秀毕业生”3个,优秀班集体1个。

特此通知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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