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为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内农大研字〔2024〕2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张星杰、张文广
成 员:王玉珍、秦海英、李国婧、赵国芬、曹俊伟、杨燕、刘春霞
纪检监察:张子义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一)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学科(专业)分配如下: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类型 | 拟招生人数 |
微生物学 | 全日制 | 学硕 | 8 |
发育生物学 | 全日制 | 学硕 | 8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全日制 | 学硕 | 16 |
生物技术与工程 | 全日制 | 专硕 | 33 |
(二)根据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见附件1。
三、复试办法
(一)复试安排
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分批进行。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9日-4月2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拟安排在4月12日-1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分数线
1.根据教育部2024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结合生源及招生计划确定并公布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院复试分数线严格按照学校公布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执行。
2.所有学科复试要按国家要求执行,按照学校规定,根据今年生源的实际情况,生源充足的学科按照学术学位类1:1.2,专业学位类1:1.2-1.3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并实行差额复试,计算复试人数时遵循小数点进位原则,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第一志愿复试资格的确定必须遵循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
(三)复试组织管理
复试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
(四)考生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严格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所有材料复印件需复印在A4纸上,按学校《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1-7的顺序排列,审核上交。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资格审核时间:3月29日上午8:30-下午5:00
资格审核地点:内蒙古农业大学新校区生命科学大楼406室
(五)复试缴费
复试费每人每科60元,考生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缴纳复试费用,缴费网址为https://www1.nm.zsks.cn/yzfs/kslogin.jsp。
(六)复试内容
1. 专业课笔试
考试时间为2小时,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专业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50%。
专业名称 | 科目 |
微生物学 | 蛋白质化学 |
发育生物学 | 普通生物学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 | 蛋白质化学 |
生物技术与工程 | 蛋白质化学 |
2. 综合面试
组织形式为面试,原则上时长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50%。
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外语的掌握和应用能力、对本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理解程度、创新精神、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等。
3. 加试
跨专业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基因工程》和《细胞生物学》,试题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任一门加试成绩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复试成绩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
试题的命制对标《内蒙古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内农大研字[2019]11号)文件规定,所有复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四、调剂办法
对于我院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可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调剂比例为1:2,具体可调剂学科专业要求见附件2。调剂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基本原则
1.符合教育部对调剂生源的相关规定。
2.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考生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报考条件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对申请调剂同一个专业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按考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外国语成绩+政治理论成绩之和)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调剂安排
严格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五、拟录取
复试后,按照百分制折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适用于初试总成绩满分为 500 分的专业)
2.总成绩=(统考科目总分/统考科目满分)×100×60%+复试成绩×40% (适用于调剂考生)
六、监督电话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咨询电话:0471-4301851
纪检监督电话:0471-3596892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举报电话:0471-3261818
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