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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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自治区级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26   点击数:


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大学生提高自身素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范围为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优秀班集体从全日制本专科班级中评选推荐。2022级学生和班级不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综合评价在所学专业前30%,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

4.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身体素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80分)以上;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艺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勇于投身创新创业,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6.学院共分配8个名额(包括本科与研究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

1.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坚强的意志品格、高尚的道德情操,品德优秀,文明修身,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3.必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学生干部满2学年以上,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并较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需经民主评议后推荐;

4.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综合测评成绩和学习成绩在所学专业前50%;心理素质良好、体质健康;

5.团结带领广大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艺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善于做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完成校、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获得1次以上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

6.学院共分配1个名额(包括本科与研究生)

(三)优秀毕业生

1.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行为文明,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关心同学,热爱集体,在实习实训中表现优异,在各项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刻苦,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优秀,无挂科记录、无纪律处分情况;心理素质良好、体质健康;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国家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或在校期间曾服兵役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5.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崇尚创新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荣获省部级以上创业或创新奖项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破格条件: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且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学生,且综合测评成绩占到班级前三分之一,可破格推荐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指标包含在各学校名额范围内。

6.学院共分配3个名额(包括本科与研究生)

(四)优秀班集体

1.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自然班组建两年(含两年)以上;

2.有健全的班团组织,学生遵纪守法,明理修身,团结友爱,礼敬师长。班干部认真负责,善于组织动员和团结同学。班级有严明的纪律和良好的班风,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

3.班主任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能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引

导、心理梳导、学业辅导、就业指导等,善于处理学生间、任课教师

与学生间关系,任课教师对班级评价高;

4.具有良好的文明风尚,班级学生在思想、学习、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方面综合评价居学校上游水平,体育合格率达到90%以上;

5.学生组织和参与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党团活动、文体竞赛、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比例高、成绩突出,班级在学校有一定的影响力;

6.班级学生无违规违纪现象,未出现安全事故或意识形态安全事件。

7.学院共分配1个名额

三、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1.自治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人选须经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推荐产生。优秀班集体评选推荐要遵循宁缺毋滥原则。

2.自治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需获得2021-2022学年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2.各班级按要求填写推荐表、初审表。于2023429日下午6:00前发送电子版到nndsgyxb2@126.com

注:申报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同学需附2021—2022学年体测成绩单(电子版)

特此通知

相关表格见附件。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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