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我院实际情况, 决定开展校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范围为学制内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2022级学生不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无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本专科学生2021-2022 学年考核无不及格课程,德育、智育和综合测评成绩两学期(2021-2022学年)均在班级前1/3。 如果符合条件人数不足,德育、智育和综合测评成绩三项中有两项特别突出达到班级前三名者,另外一项可放宽至班级的前1/2。研究生具有优良的学术修养和文化修养,成绩优秀,治学严谨,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
4.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身体素质好。本专科学生需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良好等级(80分)及以上。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及文体活动等,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6.2021-2022学年个人宿舍卫生状况学院综合评定良好(四星级)及以上。
7.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优秀的学生可适当放宽学习成绩要求,附佐证材料。
(二)优秀学生干部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 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坚强的意志品格、高尚的道德情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
3. 担任学生干部满1学年以上,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并较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需经民主评议后推荐。
4. 品德优秀,体质健康。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本专科学生2021-2022 学年德育、智育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班级前1/2。
5. 团结带领广大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及文体活动等,善于做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完成校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6.2021-2022 学年个人宿舍卫生状况学院综合评定良好(四星级) 及以上。
7.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优秀的学生可适当放宽学习成绩要求,附佐证材料。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者可优先推荐。
(三) 优秀毕业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行为文明,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刻苦,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优秀,无任何纪律处分情况,有健康的体质及心理素质。
4.在校期间个人宿舍卫生状况学院评定良好(四星级)及以上。
5.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国家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或在校期间曾服兵役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推荐。
6.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创新精神,崇尚创新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和科技创新活动,荣获省部级以上创业或创新奖项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7.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优秀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优先推荐。
破格条件: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且获得国家、自治区、盟市级表彰的学生,且综合测评成绩占到班级前1/2,可破格推荐校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不受评选指标限制,但必须附佐证材料。
三、评选办法
(一)三好学生
1.个人提出申请、班级民主推荐、学院评审、学校审核备案。2.“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为参评人数的7% 。(各班具体名额详见附表)
(二)优秀学生干部
1. 个人提出申请、班级民主推荐、学院评审、学校审核备案。
2. 本专科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为学生干部人数的12%。
3. 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为学生干部人数的30%。
4.校院学生会干部评选比例为学生会人数的12% ,学生会人数严格按照(中青联发〔2019〕9 号文件) 执行。具体评选由学校团委和学院分团委参照此通知进行。
(三) 优秀毕业生
1.个人提出申请、班级民主推荐、学院评审、学校审核备案。2.“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参评人数的10%。
四、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组织成立班级评优工作小组 ,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提名须充分酝酿,择优评选。
3.对 2021-2022 学年评选出的“优良学风标兵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可各增加1个名额。
4.评选推荐人选要在学院公示三个工作日。
5.各班级于2022年12月26 日18:00 前完成评审,附件1“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2“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和附件3“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 4—6初审名单表(班主任签字)发送到nndsgyxb2@126.com。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