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关于评选2019——2020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班级:
学校决定于2020年12月22日,开始开展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请各班级根据评选条件认真评选,务必于2020年12月24日下午6点前将材料报送一站式服务中心,电子版发送到nndsgyxb2@126.com邮箱。
评选要求
1.候选人的提名须在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
2.对在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拾金不昧、发明创造等方面事迹突出、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学生,可适当放宽智育、体育方面的评选条件,破格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但必须附佐证材料。
3.学生提交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初审名单表以班级为单位一式一份(均需提供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
4.根据《关于在全校进一步开展“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活动的通知》(内农大学字[2008]31号)文件精神,对2019-2020年度“优良学风标兵班”给予适当倾斜。倾斜原则为:凡在评选年度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过程中受表彰的班级所能涉及到的评选项目(标兵班)可增加1个名额,但评选对象必须符合评选条件,倾斜名额只能用于受表彰的班级,不得用于其它班级。
5.校院两级学生会干部评选比例不得超过参评人数的10%。此项单独评选,参评人数严格按照(中青联发[2019]9号)文件执行,此项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
6.评选推荐要遵循宁缺毋滥原则。
内蒙古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
内蒙古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及办法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营造良好学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内农大学字[2001]14号)、《关于印发<内蒙古农业大学“星级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实施法案>的通知》(内农大学字[2013]14号)、《内蒙古农业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细则》(内农大校办发[2013]3号)及《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评奖评优管理办法》(农大校党发[2018]20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评选条件及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高职)生及研究生,一年级学生不参加入学当年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及办法
(一)三好学生
1.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内蒙古;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和民族团结。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学术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上一学年考核无补考或不及格课程,德育、智育和综合测评成绩两学期均在班级前1/3。如果三项中有两项特别突出达到班级排前三名者,另外一项可放宽至全班的前1/2。
(3)积极参加各种思想教育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注重体育锻炼,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品德优秀,文明礼貌讲究公德,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上一学年两学期星级文明宿舍等级均为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
(6)评选考察期内未受过行政或党团组织处分,按时学习进行青年大学习。
2.评选办法
(1)三好学生20人以下班级评选1名,20人以上班级可评2名。
(2)符合条件的人员中,在班级民主评选的基础上产生三好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内蒙古;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和民族团结。
(2)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组织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在学生中能够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品德优秀,文明礼貌,讲究公德;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4)热心为同学服务,能较好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学习勤奋,成绩优秀,上一学年考核无补考或不及格课程,两学期德育、智育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班级前1/2,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上一学年两学期星级文明宿舍等级均为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
(7)评选考察期内未受过行政或党团组织处分,按时学习进行青年大学习。
2.评选办法
(1)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年;
(2)学生干部每班可评选1名
(3)校院两级学生会干部评选比例不得超过参评人数的10%,参评人数,严格按照(中青联发(2019)9号文件)执行。
三、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1.评选工作在各班级班主任的参与下进行。
2.坚持“民主”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人要在评选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学金的基础上,由各班级民主评议产生。
4.各班级对候选人进行初审,学生工作办公室做最终审核后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批准。
5.对在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拾金不昧、创新创业等方面事迹突出受到表彰的学生,在全国或地区性重大赛事或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可破格参加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内蒙古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