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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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0-12   点击数:


2018级各班级:

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内助学中心〔2020〕20号)文件精神,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国家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评奖评优管理办法》文件规定,为做好我院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审标准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评选范围与评选人数

1.评选范围:2018级特别优秀的在校生

2.评选人数:2人

(二)评选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上学年未受过校级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生活俭朴;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符合下面所列的学习成绩具体要求:

(1)按时进行青年大学习,学习参与率达百分之百。

(1)上一学年各门核心课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2)上一学年所有核心课程无补考或重修记录,且两学期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均排在前1/10;

(3)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英语425分,小语种60分),蒙汉双语授课班、预科班、民族班学生可适当降低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要求,但英语成绩不得低于319.5分,小语种成绩不得低于45分;

(4)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质测试标准。

6.在校期间个人综合素质强,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含自治区级)表彰奖励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 上一学年两学期星级文明宿舍等级均为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

(三)评选要求

1. 所有程序必须经过民主评议,公开透明,严禁徇私舞弊;

2. 评选结束后各学院将公示三天,学校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天,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3.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将对参与国家奖学金评选学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申请审批表或评选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评奖资格。

(四)材料报送要求

1.《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每名学生一式三份,需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

2.本人申请书一份,要求A4纸打印,正文字号小四,仿宋;主标题小二号字,宋体加粗;一级标题四号字,宋体加粗;二级标题小四号字,仿宋加粗;段落行距固定值28磅,段前段后均为0行;

3.2019—2020学年两学期的成绩单一份,需加盖学院公章;

4.个人外语过级证书复印件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

5.《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份

6.《学生获奖基本信息统计表》一份

6.国奖奖学金的评审材料于10月13日下午17:00前报送到一站式服务中心。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发送到nndsgyxb2@163.com邮箱。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11日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29号生命科学学院   邮编:01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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