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满足学生专业学习兴趣与发展需求,依据《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内农大教字〔2025〕1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制药工程三个专业的办学实际与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具体实施:
组长:韩胜利 苏蕊
副组长:王玉珍 张子义 李明昊
成员:李璐 巩培 李国光 丛靖宇 牧骑勒 张婷 李谦
二、转专业范围与基本要求
(一)适用对象
在校 一、二年级普通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符合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中关于年级、招考类型等相关规定)。
(二)转专业条件
1. 符合《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 刻苦学习,学习态度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违纪处分记录;
3. 身心健康,能适应转入专业的学习要求;
4. 热爱所申请转入的专业,具备相应的学习潜力与发展意愿;
(三)转专业特定条件
1. 已修课程要求:已修必修课加权平均分在80分及以上,且所有已修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
2. 符合《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相关条件的学生,可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后酌情优先考虑;休学创业、退役复学等学生,在符合国家招考类型范围内,可优先考虑。
3. 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超出计划转入人数,按必修课加权平均分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三、拟转入人数计划
拟转入学生额定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本年级该专业总人数的10%。参照我院 各专业实际人数,确定各专业拟转入人数。
四、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
1. 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转入我院目标专业的申请。申请人需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学院教学办公室,包括:
《生命科学学院 XX 专业转入申请表》(附件1)(需本人签字);
学生本人已修课程成绩单(需转出学院教学办盖章);
转出学院开具的无违纪处分记录证明(加盖学院公章);
其他佐证材料(如与转入专业相关的特长证明、获奖证书等)。
(二)资格审核
1. 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依据本方案规定的条件,对申请人的纸质材料与系统申请信息进行核对,开展资格审核与学分认定;
2. 审核结果分为 “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 两类,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学院教学办当面告知原因;
(三)录取公示
1. 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各专业拟转入人数计划,结合申请人资格审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转出专业、转入专业等;
3.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学校审批与备案
待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公示录取名单后,完成学信网备案手续,学院及时将最终录取结果通知学生本人。
五、学分认定与后续管理
1. 转专业学生的学分认定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及学校学业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依据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已修合格的课程学分进行对应认定;
2. 学生转专业后,编入转入专业相应班级学习,按照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严格遵守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及学院各项管理规定;
3. 学院教学办为转专业学生提供学业指导,帮助其制定个性化学习计划,确保顺利完成学业。
六、其他事项
1. 申请人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 本实施方案由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生命科学学院
2026年1月5日